关于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调整
发布时间:2022-04-01 浏览次数:202
长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关于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
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调整
根据省住建厅《关于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性保障作用,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,更好地为广大缴存职工服务,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,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在严格落实“房住不炒”的定位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,将政策调整如下:
1、提高贷款最高限额,由原本的55万元提高至60万元,一方参加缴存的由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;
2、提高租房最高限额,由每年12000元提高至每年14400元;
3、开展组合贷业务;
4、扩大制度受益范围,实行公积金缴存“零门槛”,提高自主缴存者公积金使用率,公积金实现从“应缴尽缴”到“想交就交”的突破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先缴纳6个月社保才可申请缴纳公积金和出具银行卡流水的政策限制,持有“一证一卡”(身份证、银行卡)即可交纳公积金,不断扩大公积金政策的受益范围。
长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2年3月31日